日前,从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2016年,广州市计划投资8282亿元建设283个重要基础设施项目。
会议指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广州市2014年-2016年重要基础设施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项目计划》)突出了“四个紧密衔接”,即与国家、省、市有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衔接,与广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紧密衔接,与当前稳增长、调结构、增后劲的现实需要紧密衔接,与市民最迫切的需要紧密衔接。283个项目注重民生,针对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大城市病”进行治理和投资。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与全国其他重要经济区域的快速交通联系需进一步完善,各类交通组织方式的无缝衔接有待加强,市区路网系统难以满足市民快速增长的出行需求。为此,《实施意见》围绕将广州打造成世界级交通枢纽和全球交通网络重要交通节点城市的目标,通过空港、海港、快速轨道交通、高快速路、市政路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283个基础设施项目,除政府投资项目外,还包括大量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以财政投资为主,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主要由投资主体自筹解决,通过项目运营获取合理回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通过多渠道筹集:一是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导作用。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广州作为区域金融中心的优势,争取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支持。同时,通过广州基金和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基金,加强与保险、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各种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三是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购买政府债券、投资基金等不同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据了解,283个项目包括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基础设施工程、生态设施工程以及市政设施工程等。《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16年年底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国家信息主枢纽、能源供应保障、广州市政路网、花城绿城水城和公共服务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提出了树立规划先行理念、科学编制和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强化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3项要求。同时,在项目推进方面,从前期工作、用地保障、土地房屋征收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理顺了机制,明确了工作分工。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积极拓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建立项目跟踪协调督办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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