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制定的《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事件评论“十三五”铁路规划正处开题期,铁路投融资改革获重大突破,增强铁路发展规划信心。成立铁路发展基金是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重要一环,《办法》出台意味铁路投资多元化政策落地,基金正式进入筹备期。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将解决长期以来困扰铁路发展的融资难问题,利于铁总负债率的改善。
官民共进基金募集规模或达2000-3000亿,杠杆撬动4000-6000亿铁路固投。
1)铁路并入大交通显成果,车辆购置税纳入中央财政性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性资金来源包括铁路建设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辆购置税,其中车辆购置税为新增来源,是交通运输部给予铁路发展积极支持的实际举措。
2)多项举措保障社会投资人利益提升基金募集吸引力。主要如下:
a)退出灵活:基金存续期为15-20年,社会投资人出资到位满1年后即可依法转让;
b)多层股权结构,社会资本获优先股,回报稳定贴近市场;
c)部分比例资金投资于经营性项目,提升整体投资效益。
资金投向及比例明确,确保国网线路修建资金充沛。不低于70%的资金将投向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明确的基金投向确保铁路建设项目融资得到有效保障。
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成立基金公司作为主体管理铁路发展基金,灵活机制形成多层次利好。
1)基金公司通过增资、设立子基金、发行短期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填补流动性缺口,保障基金规模成长和每年的铁路固投计划具有稳定资金来源。
2)中铁总作为投资管理人,倒逼中铁总体制改革趋向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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