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法》风声未消,企业环保个案又重重来袭。作为企业,谋取经济效益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压缩企业环保成本,打环保法律“擦边球”的路还能走多远?郑州洪威以实例分析。
11年起,江苏省某电镀企业为解决污水污泥处理成本,将产生的重金属铬含量严重超标的电镀废水直接排到生活污水管道,使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今年被举报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起诉,请求判决排污企业负责人赔偿环境修复费用70余万元。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发布《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对污水污泥处理不善违法排污的企业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禁止或限制。此外,凡是清单禁止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国土、规划、建设、环保、质监、消防、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彻底打压污染企业及行业。排污企业如果没有做到污水污泥处理设备的系统完善,组成良好的排污处理措施,将无法正常运作,甚至就此断绝生路。
刚落下帷幕的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法治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吕忠梅表示,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企业承担环境保护主题责任,通过法律体系和制度来监管企业环保运营。
以上种种,都表明企业要正常运营,必须先做好环保措施,如果还想游走在环保法律边缘,打擦边球,企业将寸步难行。在环保法治愈演愈烈的今天,郑州洪威将以最精良的污泥处理设备与最先进的污泥处理技术来为各行业排污企业的污水污泥处理企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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