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是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一智能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智能”)拟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等主发起人一起共同发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①拟设立公司:名称为“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三湘银行”,英文名称为“SanxiangBankCompanyLimited”,英文简称为
“SanxiangBank”或“SXB”。(注:以上均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②拟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③拟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亿元,股份总额为叁拾亿股。
④拟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各发起设立方以现金出资方式认缴资本,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三一智能拟出资额为人民币3.6亿元,持股比例为12%。
⑤拟注册地址:湖南长沙。
⑥拟经营范围:经监管机构及相关有权部门核准的银行金融业务。
2、因上述发起设立事项所涉及内容仍需监管机构及相关有权部门审批,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并存在不确定性,故在本次发起设立的具体办理过程中,可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核准及公司实际需要,在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核准的最高出资额度内可对实际出资额进行调整。
3、本次对外投资总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三一智能与三一集团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联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黄建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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