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这也成为了继农业保险之后,第二类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
《通知》明确,试点期间,主要对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装备产品进行保险补偿。对制造《目录》内装备且投保定制化综合险的企业,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偿,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据介绍,该试点范围已首先纳入了清洁高效发电、轨道交通等14个领域的装备,基本涵盖了装备制造业发展较为迫切的主要重大技术装备。
从全国市场来看,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企业有79797家,列入本次试点范围的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价值累计800多亿元。这将有利于保险公司开辟新的业务。据了解,2011年,为促进科技企业的产品研发,国产首台(套)设备保险机制即已正式在中关村试点。此前浙江也推出了地方首台(套)保险政策,截至目前,有40多家企业近50种产品进行了投保。( 本文来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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