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交通投资拉动作用,创新发展模式、多措并举推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发展,全力服务经济稳增长。
目前,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共15个,1058公里,投资概算821亿元,现已累计完成投资249亿元,占总投资计划的30.3%;在建港行项目56个,投资概算444.6亿元,现已累计完成投资257.83亿元,占总投资计划的58%。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省政府将原山东省交通建设筹融资领导小组更名为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省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活动协调推进工作,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抽调专人负责各项推进工作。二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领导小组采取每旬一调度、一通报方式,每旬召开例会,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旬编发一期《山东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简报》,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各市,全面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三是优化前期工作流程,加快审批进度。省直各有关部门强化对接沟通,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建立高速公路审批绿色通道,减少互为前置的要件,提前介入开展相关支持性报告的评估工作,缩短项目批复立项时间。四是加大现场督查力度。
今年以来,省政府领导多次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协调解决土地占补平衡、征地拆迁等重大制约问题,有力推动了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组成多支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赴各市项目一线进行督导,了解项目实施进度、施工环境等情况,解决优化设计、施工组织等问题,促进项目又好又快实施。五是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多干多得、早干早得”的原则,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制定穿城国省道改建奖励政策;对农村公路治理地方政府承担部分,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奖励,全面调动各市、县人民政府积极性,加快穿城路段改造步伐,消灭道路安全隐患。六是加强高速公路建设政策研究。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认真研究加快我省高速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以财政补助或土地征用、地上附着物、地下管线拆迁等入股方式,探索建立项目法人和省、市政府共建高速公路模式。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招商引资力度,最大限度鼓励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全方位进入交通运输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投资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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