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濉溪:男子二次酒驾 驾铲车铲起奥迪
“快看,大铲车把奥迪车给铲起来了!”12月9日,记者从濉溪交警获悉,近日梁某某酒后驾驶工程铲车与一辆停在路面的轿车相撞。面对交警调查,他辩言自己“开工程车不算酒驾”,随后还把轿车铲起一角。因二次酒驾,梁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证的处罚。
据了解,铲车司机梁某某是开发区某酒厂机械装卸工,当日中午和朋友在饭店聚会喝酒后接着到单位上班,因工作需要驾驶铲车出厂,与一辆停在路面的轿车相撞,造成轿车损毁严重。据了解,被撞轿车车内当时无人,轿车车主随后报警。
濉溪交警表示,他们赶到现场时看到,铲车司机满脸通红,有酒后驾车嫌疑,但其推推囔囔拒绝酒精检测,还辩言:“我开的是工程铲车,能算酒驾吗?”其间,梁某某还驾驶工程铲车把被撞毁的轿车铲起一角,被交警制止。
经初步酒精检测,梁某某属酒后驾驶。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经网上查询,梁某某曾于2015年2月13日在濉岳路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过一次,驾证被降级,这次属于二次酒驾。
12月6日,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所检测,梁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报濉溪县公安局批准,梁某某因二次酒驾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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