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为国际航运枢纽港+国际航空枢纽港的“海空”双枢纽模式。
4月20日,上海市人大听取关于《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条例(草案)》修改稿。在修改稿中,对于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增加了推进国际航空枢纽港建设的内容。
修改稿提到,要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作为“四个中心”之一,上海的国际航运中心也被计划在2020年基本建成。
《条例(草案)》提出,上海应加强机场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增加机场设施容量,满足航空运量增长和功能品质提升的需要。同时提出,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推进长三角机场群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条例(草案)》还提出,上海要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鼓励境内外各种社会资本通过设立航运基金等方式,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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