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三五”将严格控制煤电新增规模。
《通知》提出的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具体而言即对经电力电量平衡测算存在电力冗余的省份(不包含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煤电项目),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适当放缓其现有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煤电项目的规划建设。
其中,所谓取消一批是指取消2012年及以前纳入规划的未核准煤电项目,相应规模滚入当地未来电力电量平衡,待2018年后结合电力供需情况再逐步安排。
缓核一批是指全国有13个省(区)(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广东、云南)2017年底前暂缓核准除民生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
缓建一批是指全国有15个省(区)(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湖北、河南、江苏、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除民生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2017年底前暂缓开工;正在建设的,适当调整建设工期,把握好投产节奏。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项迟到的政策。在电力供应过剩的背景下,限制火电规模,才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快中国能源清洁化转型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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