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年建成超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16-05-03 14:26   来源:慧聪工程机械网

甘肃省政府日前披露,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达到作为国家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地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形成

甘肃省政府日前披露,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达到作为国家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地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甘肃通过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整体谋划,按照“因地制宜、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经济合理”的要求,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根据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实际与“桩站先行”的要求,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动电动汽车应用与充电设施建设协调发展。在重点城市、重要领域率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充电设施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逐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着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通过成立联盟、整合重组等方式开展商业合作,结合“互联网+”,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和互联互通的充电服务平台。

将配建充电设施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容统一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优先推进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景区观光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电动车用户结合单位和居民小区停车位配套建设专用充电桩;合理布局建设大型公共建筑物等社会停车场所公用充电设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城际快充站试点工作,逐步建设形成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同时以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口,优先推进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主、分散式充电桩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公务用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快慢充相结合的专用停车位和充电桩,原则上按不低于单位内部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可将配建充电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合理布局,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将居民小区和用户居住地作为分散式专用充电桩建设的重点,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积极推动已建成居民小区停车位统一改造,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通过在居民小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同时,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按照从城市中心向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的原则,布局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设施。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兰州市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省内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推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试点,依托连霍、京藏、青兰、福银等高速公路甘肃段沿线服务区开展快速充换电站建设试点,加强兰州、白银、定西、天水、酒泉、嘉峪关等省内重点城市间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衔接,逐步推进国、省道沿线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力争2020年初步形成连接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要。

加强电网保障能力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

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当地配电网专项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电网企业在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的前提下,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设施运营需求。同时积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电网公司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积极推进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

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场所、不同类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点,通过推动建立委托代建、自建自用、随车配建等多元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整合各类资源方面的优势,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探索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与整车企业通过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换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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