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泰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在重点产业振兴方面,泰安市提出将支持重大技术装备保障、高端材料和新材料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等4大工程,包括50个具体项目。
同时,在工业机器人第三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集成应用、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含配套)示范应用、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主要粮食和经济作物装备示范应用、现代农业机械研发检测能力提升等7个方向,对列入国家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的比例予以补助,其他方向项目原则上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5%的比例予以补助。
在工业强基工程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积极推荐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4大重点方向项目列入国家扶持计划。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特别是将支持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创业示范园区的,每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鼓励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对购买3000平方米以上或租赁10000平方米以上且租期3年以上的,奖补标准最高为每处300万元。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支持力度,泰安市提出将全面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如对优质企业直接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财政筹集5亿元用于政银合作,合作银行对存入的政银合作风险保证金放大10倍支持企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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