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5月19日表示,将围绕环境保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三项重点任务,精准发力,严格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
环保部近日出台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意见》从强化约束、严格准入、深化治理、创新驱动等四个方面,提出环境保护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部署推进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促进提高新增产能质量、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完善政策支持等四个方面共18项具体任务。
根据《指导意见》,在“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方面,环保部表示,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环保部门应积极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突出抓好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
在对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10个行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于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污染严重的小型工业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环境质量状况,确定“十小”企业名单并全部予以取缔。对于其他行业污染严重、达标无望的小企业,也要依法实施取缔。
环保部表示,各地在制定产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控制超出本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新增产能,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对于基本没有环境影响的项目,取消环评审批。对于环境影响较小的,实行备案管理。对于其他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
环境监管乏力是环保的“短板”。环保部表示,将严格依法监管环境服务市场,对于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的、伪造或篡改监测监控数据的,不仅要追究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还要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建设和运营单位责任,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给予联合惩戒。
在“推进创新驱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环保部表示,将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推进以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为重点的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全面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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