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部门若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减负思考、付诸行动,我想我们政府部门一定会受到企业欢迎。”5月26日下午,在福建省经信委组织召开的“福建省降低企业成本 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政策解读会上,福建省审改办同志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共鸣。
推进供给侧改革,切实做好企业减负工作
中国工业报记者从福建省经信委有关部门获悉,福建省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在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部门积极配合、相互协作,企业减负工作成效明显。在全国率先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2014年福建省积极开展清理涉企收费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共减轻企业负担129亿元。2015年着力在规范收费管理、落实惠企政策、健全减负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全年减轻企业负担80亿元。工信部部长苗圩对福建省的企业减负工作多次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了制定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下称《意见》),福建省委尤权书记、省政府于伟国省长、张志南常务副省长高度重视,分别做了重要批示。于伟国省长、张志南常务副省长还多次专门召集相关厅、局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5月 19日上午,于伟国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意见》提出的7方面21条措施。在本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于伟国省长强调,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大幅压减行政审批前置事项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通过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用电用气用地成本、规范港口和通行收费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物流成本,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宣传,主动服务,确保降成本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月21日,福建省政府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 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闽政[2016]21号)出台。自此,福建省在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方面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21条措施呱呱落地,并迅即在福建省各级各部门传达。
近年来,尽管国内外不稳定因素增多,内外需增长动力不足,全球经济一直没有向好趋势,但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建省经济发展一直保持平稳,总体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呈现积极变化。
作为贯彻落实供给侧改革,进一步降低福建省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激发实体经济市场活力,稳定福建省经济增长速度的闽政[2016]21号文件无疑将为福建企业发展带来又一波发展新动能。
政策叠加,将为企业降低成本410亿元
在政策解读会上,主持会议的福建省经信委综合处聂尚颖处长指出,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错综复杂,福建省工业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其中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居高不下已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突出矛盾。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切实通过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五大任务推动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为了把福建省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下来,让企业轻装上阵,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中央有要求、基层有期盼、企业有呼声的情况下,根据省领导的要求,省经信委牵头开展了政策意见的制定工作。本次福建省推出的一系列措施,经初步测算,除落实现有税收优惠等政策外,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410亿元。
福建省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展开,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等7个方面出发,打出降成本“组合拳”,推出了21条政策措施,以期使企业“轻装上阵”,真正激发实体经济的市场活力。
福建省经信委法规处宋子福处长在政策解读会上就此为大家作了详细解读。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意见》提出“2016年底前再取消一批涉企证照相关办理事项”、“ 2016年底前再取消中介服务事项10%”等措施,来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增强政府服务和中介社会服务能力,营造更加完善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意见》明确,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以红头文件规定等形式随意增设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取消不必要的关联证照(卡)和证明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不得采取变相方式转嫁企业负担。
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福建省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期限以及收费政策,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充分发挥国家与省级政策叠加减税负作用,明确了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从2016年6月1日起,除资源性补偿费和损坏性赔偿费外,全面停征工业企业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积极鼓励优势龙头企业,通过发起设立兼并重组基金等形式,联合各类社会资本,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促进做大做强做优。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福建省将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完善增信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各级财政对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投入,对成功上市或买壳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不得因企业使用应急转贷资金而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在发放贷款时,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以额外收费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服务对象。
在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方面,全省失业保险费率在此前由3%降至2%的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单位缴费部分再降0.5%,执行期限2年,并明确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得高于12%,困难企业可适当降低或暂缓缴存公积金。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在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方面,一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二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三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意见》提出了六项用电新举措,规定全年直接交易电量不低于230亿千瓦时,鼓励企业错峰生产和夜间用电,对趸售区符合条件的龙头、高成长和新增长点项目企业延长谷时段3个小时。
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意见》提出落实国家和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简化规范通行证审批;2016年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港口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辅助平台向企业收取的运行维护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统一由财政承担;免除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的综合服务费。将全面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无纸化通关。
在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力度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税收政策,至2016年底,国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申报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推进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推进缓解企业困难、稳定经济增长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课题。今天,福建省从大局出发,坚持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出实招,打组合拳,想方设法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开辟企业前进的绿色通道,为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注入了新动力。
“我们在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各种成本支出,今后都要降下来了!”很多企业看到文件后,对这来之不易的《意见》,给予了高度评价。
福建工业经济发展的新局面,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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