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为加快建材工业的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稳增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建筑玻璃和工业玻璃协会,从不同角度,分别对《意见》进行了深度解读,本版将分三期刊发,以飨读者。
建材工业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产业,也是支撑国家经济发展、国防建设、改善人居条件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产业。在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以供给侧改革推进去产能、补短板、调结构和稳增长的关键时刻,国务院高度关注建材工业的转型发展,在继去年12月单独听取中国建材联合会就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的汇报后,又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多次听取行业协会和中国建材等大企业的汇报,对当前建材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快建材工业的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稳增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
《意见》充分反映了建材工业发展要求
《意见》的出台,对正处于转型发展攻坚阶段的建材工业是一件大事。去年是国务院近二十年来第一次专门听取建材工业的汇报,今年国务院近二十年来首次为建材工业独立出台了一份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建材工业的关心和支持。《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建材工业去产能、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内容非常全面,尤其对化解水泥和平板玻璃产能过剩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目标和要求。我们相信,随着《意见》在全国的贯彻落实,随着国家政府部门和省市地方政府后续更加具体的政策出台与实施,随着各级行业协会作用的发挥,随着有影响力大企业的带头作用的发挥,一定会有力地促进我国建材工业去产能、补短板、行业自律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步伐。
《意见》充分反映了政府和各级协会对建材工业发展的要求。《意见》对目前建材工业基本形势的判断与分析是客观、深入的,对行业存在的主要矛盾的揭示,准确地反映了实际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赢得了全行业的高度重视和赞誉。只要政府部门、省市政府按《意见》要求制定出更具体的实施政策和办法,《意见》将成为助推行业发展的转折点。
控制新增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是建材工业能否真正实现稳增长的关键
长期以来,建材行业主要产业采用雷同技术发展,带来了产能严重过剩。在当前形势下,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联手当地企业盲目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这不仅严重背离了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发展的理念,既与当前的市场需求不协调,又与节能环保绿色发展不协调,更是与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步伐不协调。虽然这几年年年喊去产能,但新增产能的继续,却使产能越去越多,产能利用率一年比一年下降,本来就存在的无序竞争更加恶化,亏损企业大面积增加,行业利润大幅下降。因此,不遏制新增产能,不压减过剩产能,建材工业的稳增长将无从谈起,无从保障。
针对水泥、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意见》提出了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联合重组、推行错峰生产等几种主要措施。其中,控制产能新增是前提。《意见》明确规定:“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这将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新增产能,只要大家认真贯彻《意见》,稳增长就有希望。同时,《意见》要求对现有在建或新建的水泥、平板玻璃项目进行清理,完善并公开本地区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建设项目库,对国发[2013]41号文印发后的隐瞒信息或违规项目,将予以公告,并追究相关责任。如果各级政府把追究责任落实了,《意见》的作用就会发挥其威力。此外,《意见》还禁止借用其他名义来新增产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废项目、新上工业玻璃项目,必须依托现有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这些控制新增产能的措施,都基本点到了,只要大家真正全面贯彻了,遏制水泥、平板玻璃新增产能的目标就能实现。
淘汰落后产能是压减产能的关键。中国建材联合会为此专门向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了专题报告,并在行业内大力提倡采用新的淘汰落后水泥和平板玻璃生产线的标准。在这次《意见》中充分体现了行业的建议,即采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以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关停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要求或超总量排污的、能耗超限额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且经6个月整改仍然不达标的生产线。我们认为,只要严格执行《意见》,完全可以在三年内淘汰5亿吨落后水泥产能和2亿重量箱落后玻璃产能。
此外,《意见》还就支持优势企业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和平板玻璃企业联合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这将是去产能的一项很关键的新举措,是国家层面上的首先创新,并充分利用了市场化的机制。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在今年初向政府部门递交了有关专项报告。作为综合型行业协会的中国建材联合会正积极按照《意见》的精神,与政府有关部门、大企业一起共同推进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建立。
当然,要实现压减产能的目标,实施淘汰与退出相结合的机制,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各地政府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可操作的配套政策与办法。中国建材联合会将配合政府进一步出台细化落实和实施的措施,并组织相关产业协会进行试点。在遏制新增产能方面,建材联合会还要呼吁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制度,改变利益者、驱动者、决策者三位一体的制度,并加强项目事先、事中和事后核证与监督;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配合政府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监督频次,并组织第三方力量公正检测或评价,建立起落后生产线数据库,各级行业协会自身也应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评价与监督;在兼并重组方面,中国建材联合会和有关专业协会将积极组织有关大企业集团按《意见》要求,探索兼并、相互持股、产能互换等新举措,在大企业兼并重组基础上靠大企业自身淘汰落后产能是压减产能的一条有效路径。
补短补板是促转型与调结构的关键
建材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所表现的严重不适应性,表面看是“过剩”与“不足”,其实质则是没有把握与处理好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平衡。我国建材工业一方面很多产业已经到了严重过剩的程度,但另一方面新兴产业、新材料、新需求的高档产品和精品又严重短缺。建材行业中的低端发展已经不是目的和追求了,从发展的层面看,向高端发展已经成为必然。《意见》非常及时地、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材工业转型发展的方向、领域和路径,为进一步优化建材工业结构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驱动力。
《意见》针对建材主要产业,提出了补短板、促转型的方向:在水泥及其制品方面,提出“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等;在高端玻璃发展方面,提出“推广应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板材,发展光伏光热一体化玻璃制品、电致变色玻璃等新产品”等。同时,也为陶瓷、墙体材料、新型材料、技术装备指明了发展方向。
补短板、增加新需求是解决建材工业结构矛盾的主要手段和基本出路。中国建材联合会已组织汇聚行业力量致力于水泥、平板玻璃两个二代技术装备创新,引导这两大产业向高端发展。接下来,我们一方面要贯彻《意见》所指出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全方位地制定推进新兴产业、新材料和绿色建材生产与应用的目录和实施办法,要在四个方面扩展、创新、延伸与发展新兴产业,即:在筛选的基础上将成长性好、有带动性、有需求的新兴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并对高档碳纤维、高档石墨烯加工产品等一批技术含量高的新兴产业进行技术攻关;拓展现有优势产品向电子、军工、交通、能源等应用领域延伸;改变传统建材产品的功能与性能,使其成为新兴产业的产品。做到目标清晰、领域明确、支撑落地,包括发展领域、区域、产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企业、责任人,以打破僵局,将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工作落到实处。
行业自律是实现稳增长的关键
建材工业产能严重过剩,造成行业经济效益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与增幅降低和市场饱和有直接关系,但就当前来说,行业缺乏自律是根本原因。一些建材企业不顾经济规律,为了所谓的市场占有率而打价格战,造成价格与价值严重脱节,形成无序竞争,恶性循环,使大多数企业应该获得的效益白白流失。建材行业尚未建立起有约束作用,并得到大多企业认可和遵循的行规,尚未形成行业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观和良好的文化。在我国法律法规正在逐渐建立且完善的今天,行业自律十分重要,要实现建材工业增效益,必须加强行业自律。
《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发挥协会作用,“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中国建材联合会将按照《意见》要求,以省、市区域为主体,组织所在地区的行业协会和大企业共同建立起区域市场环境治理组织与行为规则,建立起完善的有一定制约作用的行规行约,以遏制本地区的新增产能,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区域企业兼并重组,组织区域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各种指标对标,组织企业降本增效,协调区域内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推进错峰生产,遏制与处理区域内低于成本的销售和无序竞争行为,在区域内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企业发展护航,为行业增效提供保障。
我们相信,随着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落实《意见》具体措施和政策的陆续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中国建材联合会将在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召开由地方行业协会、大企业、各专业协会参加的贯彻落实《意见》动员大会,进行具体部署,并联手各专业协会、省市建材协会、大企业、副会长单位等,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层层抓落实,同时配合政府在发挥中介机构力量、发布淘汰落后指导目录、制定绿色建材实施方案、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做出努力,为实现《意见》的总体目标而不懈奋斗。 (待 续)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加快建材工业的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稳增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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