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内蒙古采取加大信贷资金保障、货币化安置等多项措施,努力实施好棚户区改造工程。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秦义说,今年以来,内蒙古在争取中央棚改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已获得国开行2016年棚改项目贷款预授信额度410亿元、农发行贷款预授信额度250亿元,为棚改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为了让棚改户更快地圆安居梦,同时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今年以来,内蒙古还加大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秦义说,部分盟市的商品房屋库存较大,自治区把棚改安置与房地产去库存衔接起来,鼓励棚改户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力争全年的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60%以上。
内蒙古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减轻政府部门工作压力。秦义说,今年地方政府将按照市场机制,尝试把居民棚改意愿调查、棚改项目论证与评审、征地、拆迁、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棚改项目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交给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以加快棚改步伐。
2016年,内蒙古计划实施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2.1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7.3万户,林区棚户区改造2.3万户。至一季度末,已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约3.6万套,货币化安置947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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