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公安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联合开展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公路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并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并监督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行为。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确认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专项行动中,集中查处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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