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
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9时,张德江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6个决议,通过了民法总则,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2个办法,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张德江发表讲话。
9时51分,张德江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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