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因存在“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海口7家混凝土搅拌企业领“顶格处罚”罚单,共被罚款350万元。
据了解,连日来海口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共排查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26家,重点针对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配料仓、砂石物料堆场、传送带封闭、生产线除尘抑尘、混凝土车辆管理、道路及场地除尘保洁、污染防治设施使用、作业区及道路硬化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混凝土搅拌企业无环境整治措施,厂区环境杂乱,污水、浆水横流;沉淀池、排水沟未贯通;雨污未分流、未循环利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碎石清扫不及时,生产废渣随意堆放,物料堆场无防尘抑尘措施;混凝土进出车辆未能做到及时洒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对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带来污染隐患。
海口市环境监察部门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立案查处。经过细致调查和依法审核,海口市生态环保局决定对海南荣辉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7家混凝土企业顶格处罚,目前已责令这7家企业立即停产,并各罚款50万元。
据海口市生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将继续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针对恶意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实施罚款、限产、停产关闭、查封扣押、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并配合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切实提高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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