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略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一次性切块下达21个省(区、市)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用于支持在14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一批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的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山水田林路、片区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乡村产业路和旅游路等。
强调精准投入,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区域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为此,《通知》要求,有关省份要进一步把握脱贫攻坚正确方向,在分解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时,切实加大对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凉山州、怒江州、临夏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不断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强调开拓创新,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按照《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各省份要适应贫困地区发展建设新需求,探索创新以工代赈建设新领域,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以工代赈项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扩大贫困群众受益覆盖面,增加资产性收入。
强调狠抓监管,切实强化以工代赈质量和效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省级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细化实化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切实强化资金使用及拨付监管。同时,督导贫困县严格按照“四制”要求组织工程实施,严把质量关、严防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各领域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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