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省发改委今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加大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支持。
明确年度总体目标。各地要按照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12月底重大工程完成90%以上、其他项目完成80%以上,次年汛期前全面完成”的要求,落实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国家下达投资任务全面完成。
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加强前期工作力量,加大经费投入,细化项目审批要件时间节点,合理配置勘测设计及审查力量,保证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国家重大水利工程要立足现有前期工作基础,统筹开展专题、可研、初设编制及审批工作。其中,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要在2017年6月前完成可研审批,8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洞庭湖区重要堤防加固、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论证及审批。
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各地要抓紧落实工程建设各项条件,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尽早、尽多地形成实物工程量。要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在收到投资计划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需二次分配的2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要抓紧完成招标投标,积极做好招投标设计、财政评审等准备工作,计划下达后迅速开展招投标,原则上所有应招标项目应在9月底完成招标。要提前做好开工准备,充分利用汛期开展征地移民、“三通一平”、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确保汛期结束后全面开工建设。
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进度滞后、审计稽查发现严重问题的地区,暂停下年度项目审批,核减区域投资。对重大工程进度滞后的县(市、区),核减其面上项目投资。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综合考虑各地年终考核结果排名、建设任务、投资规模、区域平衡及发展差异等情况,每年1月底前确定激励市县名单。在安排主要支流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国省投资时,给予激励市县提高10%以上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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