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信委制定《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加强装备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并经用户首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办法提出,对获得《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证书》的企事业单位,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售价的一定比例分别给予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补助,用于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研发;获得认定证书的重大技术装备,全省各级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予以优先采购。
申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符合的条件包括:申请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等。申请单位须向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每年认定两批,申报日期为当年2月底和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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