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发的《陕西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的交通运输项目,实施112个PPP项目,估算总投资3238.77亿元。
根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行动计划》,陕西将采取PPP模式建设合阳至铜川、吴起至华池等高速公路项目,344国道杨陵过境路段、108国道合阳段、208省道华州区至大荔县跨渭河特大桥等国省干线公路项目。
其中,高速公路项目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或地方政府作为实施机构,项目回报机制一般采用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不能覆盖社会资本成本和收益的可适当给予补助。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由市县政府确定实施机构,采用投资—建设—运营(养护)或建养一体化的方式,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维修养护,地方政府通过政府付费以及沿线配置一定规模的经营性土地等方式给予合理回报,并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机场方面,陕西省政府授权西部机场集团作为枢纽机场项目实施主体,引入战略投资或者主要承建方、航空公司参与建设运营,通过机场经营收入以及广告、大巴等辅业收入作为回报来源;支线机场、通用机场由市县政府明确实施主体,引入关联产业投资方建设运营,以机场经营收入和周边建设用地、物业地产等资源配置作为回报,市县政府给予缺口补助。
西安地铁8号线、11号线、15号线一期均采用PPP模式建设,由西安市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建设,通过票务收入、车站地产等作为回报来源。城际铁路由陕西省政府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具体建设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负责土建施工、主要设备采购和运行管理,通过票务收入、车站地产等作为回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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