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湖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洪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博湖县吉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境内。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施工一标段:新建3号沟防洪堤,总长约3.324km及其配套建筑物;施工二标段:新建4号沟防洪堤,总长度约4.664km及其配套建筑物。2.3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5日-2018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监理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已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2日每日10时至13时,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在巴州库尔勒市文化路9号巴州水利设计院10-1室领取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7年10月18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博湖镇中华北路2号博湖县水利局二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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