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公路局获悉,日前,浙江省政府对《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修改后,收费公路遵循“优质优价”原则,即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根据路况服务质量,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内,实现浮动管理。
据悉,这是浙江省首次将公路收费和路况服务质量挂钩,并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强化该管理措施。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办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修改,旨在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将收费标准浮动管理作为监督收费公路路况服务质量的手段,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的服务管理能力。
目前,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出台《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路况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
此外,《办法》同时对收费公路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作出修改,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逾期未通过竣工验收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责令期限改正后仍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收费公路,将停止试运营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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