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沿线是“美丽浙江”的标志线和风景线。今年,浙江范围内将评选出首批20条省级“精品示范道路”。
根据2016年省“三改一拆”“四边三化”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由省“三改一拆”办牵头,组织省级各专业牵头部门以及交通规划设计、城乡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专家,将通过现场检查、资料评审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综合评出省级“精品示范道路”。
什么样的路够得上“精品示范道路”?省级“精品示范道路”主要围绕道路路况良好、两侧可视范围内脏乱差问题全面消除、“洁化、美化、绿化”打造出彩、组织保障和长效机制建设到位等为重点。
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要求做到整治有序、美观协调、绿色生态。在“洁化”方面,要求做到无乱采乱挖、乱搭乱建、废品垃圾、广告牌残留、黑烟囱等问题。在“美化”方面,要体现“点美”,匝道、互通区、收费区(站)、驿站、出入城口等道路节点特色明显;要体现“景美”,沿线两侧配置营造成熟的特色美丽乡村、自然风光景点、民俗风情体验、观光采摘区、休闲骑行线等自然人文景观;要体现“房美”,沿线两侧建筑立面改造的规划设计科学合理,施工效果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无“赤膊房”、“蓝色屋面”、影响建筑立面和轮廓线观感的附着物等问题。在“绿化”方面,要求做到绿化缺失整治到位,绿化树种配置合理丰富,彩色树种和珍贵树种占有一定比例,做到疏密有致、绿量充沛、层次丰富、季相分明;矿山复绿整治到位,做到沿线山体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改造措施,形成多林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林相结构,治理效果明显,林相建设全面完成;青山白化整治到位,对于整体搬迁的坟墓,迁坟后的宜林区域,要进行复耕复绿;对于就地生态化改造的坟墓,要通过改造和整体绿化,使坟墓与周边自然环境融为一体。
省级“精品示范道路”的评比对象为由各市今年9月底前推荐上报并已被列入2016年度省级“精品示范道路”创建名单的40条省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县道。相关考核评比工作将在10月初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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