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以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放开社会资本投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进一步拓宽甘肃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渠道。
《意见》提出,甘肃省将按照“非禁即入、平等对待”的原则,切实降低准入门槛,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路、码头、通航设施、旅游航道、综合运输枢纽、物流园区、运输场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乡村旅游、矿产资源等捆绑实施一体化开发。
鼓励通过出让或股权合作方式,转让已建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或产权等,建立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机制,营造市场化运作的外部环境。
《意见》要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系,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体制,发挥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同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发挥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带动作用,加大省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产业的投入支持力度。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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