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了解,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印发《“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云南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组织开展核查,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地)历年发现问题整改,重点查处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等问题。
《工作方案》提出了多项工作目标
(一)包括完成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019年度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实地核查;
(二)建立健全各类人类活动点位台账、焦点问题台账和实地核查问题台账;
(三)全面梳理和核查“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
(四)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制止、惩处违法法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逐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氛围等。
根据规定,此次工作范围
在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金沙江干流五公里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其他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不含五公里范围内自然保护地面积占保护地总面积30%以下的其他自然保护地)。
实地核查重点对象
为国家自然保护区、媒体曝光或审计通报的自然保护区、问题突出的其他自然保护(区)地。
此次工作重点问题
为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8类问题,“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发现的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4类焦点问题的整改“回头看”,并要求整改完成率达到65%以上。
工作进度安排
2019年7月,组织参加“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印发我省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及工作方案。
2019年7月底,各州(市)完成2019年自然保护区问题(线索)实地核查工作,制定“一区一方案”,并将整改方案报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
2019年7月至8月,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督促、指导各州(市)完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处理、整改和建立完善问题台账等工作,并进行抽查检查。
2019年8月20日前,各州(市)将本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结果和问题台账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
2019年8月底,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将我省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结果和问题台账报送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
2019年9月,配合国家环保工作组开展对我省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实地核查、检查。
2019年10月至11月,针对国家有关部门指出我省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督办,督促整改。
《工作方案》强调,依法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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