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2020通知”),随后财政部经建司又发布了对该通知的官方解读。“2020通知”甫一发布,即对氢能燃料电池行业激起巨大反响。对此,我们谈一下自身的理解。
一、“2020通知”对燃料电池的表述,极具新意
在我们看来,“2020通知”的表述,至少有三个方面出现了重要变化:
1.车与电池分类施策
在动力电池年代,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逻辑是以车为主体,带动产业链的发展。燃料电池在过去的十余年时间内,亦是如此。但“2020通知”将车与电池分开处理,着重提出了产业链建设在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方面的重要地位。这意味着原先在幕后的电池和零部件企业,将从幕后走向前台。
事实上,目前以质子交换膜技术为主体的燃料电池系统,纯以技术发展情况看,在功率密度等性能指标方面,已有了长足进步,但在千瓦成本、寿命、故障率、一致性等面向商业应用的工程类指标方面,实事求是的讲,还需要进一步验证或大幅度改善。这需要对“批量”和“成本”两个关键强耦合因素进行解耦。
显然,单纯的燃料电池车辆的补贴,对于产业链的影响,是串行的,并不能有效的处理上述的问题。但针对产业链各个环节同时发力,使产业政策从“串行处理”转换为“并行处理”,这一变化,对氢能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带来的积极促进作用,很值得期待。
2.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角色转换
与动力电池相比,氢能燃料电池的发展,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价值,应用的领域更为宽广。氢能燃料电池产业如何发展,有待于对各类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的深度探索。国内各省市自治区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政府财力均有巨大差异,如何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发展氢能燃料电池产业,是十分值得研究的课题。
从这个角度看,将其理解为新一轮的“十城千辆”,我们认为,还是不够的。不妨更进一步理解为,这是省与省,市与市在新兴产业领域中全新竞争模式的开启。批量,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项政策措施而已。而这一创新模式,有可能带来的变化包括:一是,对省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对新兴产业进行更为专业的考量和安排;二是省市有望获得更为灵活的政策空间和发展空间;三是,氢能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路径、技术路线、商业模式有望形成百花齐放态势;四是,或许将来这会成为省市竞争模式的常态。
3、产业发展预期进一步明确
2017年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路线图提出了2020年5000量,2025年5万辆,2030年百万辆的发展目标。“2020通知”中明确了“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两者表述内在逻辑自洽,说明中央部委层面对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预期已经形成共识或部分共识。而明确的产业发展预期,对于引导产业发展,资本投入,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希望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此轮政策措施的表述,在我们看来几乎是对氢能燃料电池行业的最佳选择。2019年以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针对产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在不同场合,主张以“批量化、产业化、国产化”为主线,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成本下降,推动产业落地发展。此轮政策在不久的将来,有望落地。或许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方向是正确的,未来可期。
因此,我们建议:
1.有产业基础、经济基础、需求基础的省市,要积极谋篇布局,喝“头啖汤”;
2.未来燃料电池领域的竞争,实际上是城市综合实力的竞争,要因地制宜,因业制宜,走出同质化的怪圈;
3.技术将成为产业的核心驱动力,成本将成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氢能燃料电池企业要充分重视技术和成本的重要作用。行业发展,需要实干家;
4.产业链的建设,呼唤有雄心、有能力的制造企业的加入。氢能燃料电池在未来,是万亿级的市场。当前预期已明朗,同志须努力了。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深耕氢能燃料电池多年,目前已经形成了行业研究、产业服务、专业会展三位一体的服务能力。尤其是,在产业链建设方面,中机联具有十分通畅的行业渠道和资源,我们十分愿意与业界同仁一起,共同开创氢能燃料电池产业的美好未来。
(本文作者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能源互联网设备与技术分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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