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福建大田县一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在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发生楼面坍塌,造成3人死亡。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三明大田2.8水泥技改项目施工过程楼面坍塌事故)》,决定对该起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就在这起事故的2天前,福建晋江市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故,一在建项目浇筑水泥时发生坍塌。
晋江市西滨镇一农场在建项目
浇筑水泥时发生坍塌的情况通报
2月6日下午4:35左右,晋江市西滨镇一农场工地在建项目浇筑水泥时发生坍塌,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泉州市、晋江市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公安、消防、住建、应急等部门和西滨镇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现场11人,自行逃出3人,已救出7人,均已送医院救治,尚有1人被困,正全力搜救中,并同步组织做好后续工作。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6日
附挂牌督办通知书:
住建部:死亡3人以上,停止执业、实施禁入!
2019年12月,住建部、应急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意见明确,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员:
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并依法实施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有关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注册证书,不准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编者注:此前对较大安全事故的注册人员处罚为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不予注册。此次将处罚标准大大提高!)
对企业责任人员,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事故调查结论进行处罚。
纳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此外,意见还要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分别代表企业和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违规造成事故将被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及后果予以处罚,最严重的将吊销证书,终身不予注册!具体如下:
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体事故处罚标准: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晋江电视台、青蜂侠、土木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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