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砂石协会2021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地方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国砂石协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砂石行业团体标准体系,满足市场、行业发展需求,增强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开展中国砂石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立足砂石加工、绿色生产、绿色运输、智能制造、生态保护、装备制造等领域发展需求,着眼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二)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
(三)优先鼓励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创新性的标准项目。避免同已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四)鼓励促进砂石行业领域“走出去”,助推“一带一路”建设的标准项目。
二、征集范围
围绕机制砂石、河道采砂、海砂开采和淡化、河道疏浚、砂源替代利用(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建筑、道路、桥梁、铁路等工程施工产生的废石、洞渣)、铁路、公路、水电、核电等相关领域的工艺、材料、技术、产品、装备及其应用推广等,以及现代化管理、节能环保、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三、申报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二)申报单位和参加标准编写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及良好的资信,具有标准制订、修订和管理的经验;
(三)标准编写人员应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和标准编写规则,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四、申报相关事宜
由项目第一起草单位按照《中国砂石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格式和内容上报申报材料。牵头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快递至协会秘书处,同时须将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中国砂石协会邮箱。
五、联系方式
杨晓东:010-5781184518611971696
赵婧:010-5781136813581719002
张朋:010-5781137013718803450
传真:010-57811369
邮箱:zgssxh@126.com
附件:中国砂石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3月12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通知原文;
2、标准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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