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嘉琪 高航)记者从6月23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强化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局(厅)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在用车排放联合执法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探索实施机动车跨区域污染联合执法。
目前,京津冀三地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已实现共享,通过机动车超标数据平台可互相查询信息,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协同监管;三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统一的登记平台进行使用登记,逐步实现三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协同监管、信息共享;建立京津冀三地新车抽检抽查协调机制,明确抽检新车的车型范围,共同组织参与销售环节抽检现场执法。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强化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张嘉琪 摄
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河北省大力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广新能源车,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河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1万余辆;2020年,河北省推广新能源车6.42万辆标车;河北省完成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长80.1%,公路货运量占比2017年下降5个百分点。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明确提出,统筹“油、路、车”治理,深化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2021年2月26日,《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印发,对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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