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
制造业优质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作用大,在制造强国建设中发挥领头雁、排头兵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发展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为代表的优质企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培育发展优质企业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体系、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制造强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分类制定完善遴选标准,选树“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标杆。健全梯度培育工作机制,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小巨人”等各类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引导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成型,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大批领航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优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引导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重大工程,推广经验成果。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大力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推广应用,提高企业软件化水平。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优质企业开放,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优质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的中坚作用,组织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做强长板优势,补齐短板弱项,打造新兴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组织领航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梳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资源,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参与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培育一批制造业现代供应链示范企业。推动优质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领域集中,加快在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布局。鼓励增强根植性,引导有意愿的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带动关联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引导优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参与国际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提高中高端供给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5G应用创新行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培育一批综合性强、带动面广的示范场景,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百万工业APP培育行动,实施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参与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载体,支持领航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联合中小企业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等。鼓励领航企业对上下游企业开放资源,开展供应链配套对接,与中小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发展生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优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文化建设。实施企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鼓励推动组织管理变革,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资源集约管理和配置、做好风险防控,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力度,增强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能力。引导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员工凝聚力、创造力和社会认同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优质企业开放合作水平。鼓励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积极在全球布局研发设计中心,优化生产网络和供应链体系,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资源。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构建区域产业链共同体,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企业实施“抱团出海”行动,牵头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地方有序建设中外合作园区,吸引更多的全球高端要素、高端制造能力,支撑促进企业发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金融财政和人才政策措施。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优质企业培育基金。加强企业融资能力建设和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支持投贷联动、投投联动,引导金融机构为优质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支持。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引进高端人才,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持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各地研究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支持政策措施。(财政部、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对优质企业的精准服务。分级构建优质企业培育库,建立“企业直通车”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诉求,指导用好惠企政策,协调解决土地、用工、用能等问题。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梳理企业需求,提供信息咨询、产品推广、人才培训、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加大宣传力度,编制发布企业案例集,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开展经验交流,组织“万家优质企业行”活动,打造“优质企业”名片。(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行业协会配合相关工作)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培育发展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各类规划衔接,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文件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下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01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企业培育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企业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实施主体,其中优质企业是领头雁、排头兵。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不仅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优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总体上企业发展质量、影响能力等都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2020年,我国世界500强企业(含香港和台湾地区)达133家,位居全球第一,但平均营业收入、利润仅为美国入榜企业的81%、60.3%。世界500强品牌数量全球第四,落后于美国、法国和日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引领带动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在广泛征求不同类型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地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形成《指导意见》。
二
如何准确把握培育发展优质企业的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发展优质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质量和效益,坚持培优企业与发展产业相结合,健全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完善支持政策、优化对企服务,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着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制造强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指导意见》在落实上述要求、制订具体举措时,主要统筹了4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精准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创新驱动、质效为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技术、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梯度培育、强化支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分级分类发现和培育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针对制约优质企业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精准施策、强化服务。
四是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发挥优质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各类企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
三
如何理解“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
企业不分大小,只要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在制造业基础和产业链中发挥独特作用,都是制造业优质企业。根据企业在产业分工中的位置和规模,《指导意见》提出树立产业链领航、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三类典型标杆。产业链领航企业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外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单项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在各自产品领域逐渐形成优势和规模,能够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优秀代表。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这三类标杆企业培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2016年和2018年先后启动开展了单项冠军和“小巨人”培育遴选工作,2019年推动了领航企业培育工作,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和对企服务力度。截止目前,已先后培育遴选出五批共596家单项冠军和两批共1832家“小巨人”。这其中,有14家“小巨人”快速成长为单项冠军,一些单项冠军稳步发展也逐步具备产业链领航企业的实力,培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梯度培育格局,促进各类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带动提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发展成为“小巨人”企业。支持“小巨人”企业和各类企业持续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巩固和提升全球市场地位,发展壮大成为单项冠军企业。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单项冠军企业和大企业集团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引领整合能力,发展成为产业链领航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形成,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批产业链领航企业。
四
《指导意见》提出哪些培育发展举措?
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演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各类企业发展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如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存在风险、企业发展韧性有待增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水平不够,尚未形成有效的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格局;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专业化人才存在较大缺口等。针对上述问题,《指导意见》从支持企业自身做强做优做大方面提出了六项任务举措,从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方面提出了两项保障举措,对企业培育发展予以支持。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方面,一是加强国家科技创新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和开放,引导企业更深更广参与到相关项目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凝聚政府、企业合力,共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三是把握发展方向,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四是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平台,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协作中共同提升。五是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塑造企业文化,弘扬企业家精神、工程师精神和工匠精神,通过文化建设不断增强自身软实力。六是鼓励企业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充分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支撑企业开放发展。需要强调的是,《指导意见》注重发挥优质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特别是在自主创新、强链补链、融通发展等方面,提出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鼓励领航企业对上下游开放资源开展供应链配套对接等措施。
在保障与服务方面,一是加强金融、财政和人才支持。金融方面,通过引导基金、上市、产融合作等多举措强化支持;财政方面,统筹用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等各类资金;人才方面,着力支持企业高端人才引进和各类人才的培育。二是加强精准服务。分级构建优质企业培育库,从高效对接、专业化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服务企业发展。此外,文件鼓励各地发挥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支持政策措施。
五
如何推动《指导意见》落实?
下一步,围绕《指导意见》落实,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宣贯培训和经验交流。面向地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典型企业等,详细解读和宣贯《指导意见》内容。组织开展优质企业培育地方试点,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二是建立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任务分工,着力推动工作落实。与各地做好衔接,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产业联盟以及行业专家等研究建立推进机制,组织相关活动,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做好标杆选树。分类制定完善领航企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三类企业遴选标准,优化遴选流程,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的梯度培育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动态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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