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试点目的
◆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
◆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试点内容
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01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
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
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02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
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
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03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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