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平南铁路处置方案研究公开招标的公告》,详情如下: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我市港口及海铁联运发展相关工作部署,系统论证现状平南铁路在港口集疏运及城市货运中的功能定位,合理利用城市通道资源,科学开展平南铁路处置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平南铁路处置方案研究的预研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预研项目
平南铁路处置方案研究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预研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预研负责人应当是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预研负责人。
(三)预研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研究领域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对比研究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预研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深圳城市及交通发展情况,梳理平南铁路发展历程,深入分析相关规划,总结平南铁路发展存在的问题。
(2)深入分析西部港区港口发展规划,比较不同集疏运方式的适应性,判断西部港区海铁联运的发展潜力。
(3)基于城市及港口最新发展情况,从必要性、经济可行性及实施进展等方面,论证平南铁路在港口集疏运及城市货运方面的功能,优化调整平南铁路的功能定位。
(4)以新的功能定位为基础,研究平南铁路分段或全线在不同情形下的处置方案,并提出后续配套工作建议。
(五)预研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预研组负责人及预研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预研经费1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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