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情车x梦中情人的强强合作居然是一场抄袭实在离谱。然而在利益的诱导下,抄袭之事一直屡禁不止。而且,因为我国关于知识产权及专利相关法律实施较晚,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任重道远。
198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实施。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的专利领域,迎来首部国家法规,为专利保护及知识产权发展奠定了坚实法制基础。两个月后的6月8日,中联重科的前身长沙建筑机械研究院(以下简称建机院)正式提交“振动桩锤”的专利申请并获授权,成为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第一份专利。自此,行业便迎来百花齐放式的发展创新。
长沙建筑机械研究院拥有的第一项专利“振动桩锤”
近年来,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国产品牌技术研发能力的提高,中国工程机械产业在专利、产品、技术、智能制造,以及国际标准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工程机械企业研发创新成绩斐然。截至2021年底,中联重科累计申请专利近13000件,其中发明专利近5000件,累计授权专利1万余件,其中发明专利近3000件,在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均有专利申请;三一重工累计申请专利13140项,授权专利9124项,申请及授权数居国内行业第一,突破关键技术219项,科技成果数量与质量均为历史最佳。徐工机械累计获得授权专利6337件,其中发明专利1670件;柳工共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发明专利授权率约为61%,远高于我国整体发明授权率;2021年,山河智能专利申报数量同比增长142%;每一台“山河造”,被打上鲜明的创新标签……
除了企业自身的投入,国家也通过一系列利好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到支持产业共性基础技术研发,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再到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畅通科技型企业国内上市融资渠道……“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敲定了具体路线图。
知识产权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的核心资产,技术创新是企业向前发展的源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侵权行为损害企业创新能力和“中国制造”声誉,更损害了行业未来的良性发展。正如三一重工董事长向文波所言,
创新需要巨大的投资,甚至需要冒巨大的风险,如果说巨大投资换来的知识产权被无偿占用,而无偿占用产权得不到惩罚,就是对创新的惩罚。
长此以往,企业创新也将不复存在。近年来,中联重科、三一、柳工等企业在受到侵权行为后勇于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成功的案例都在昭示着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产权保护正向着越来越光明的道路进发。
未来,随着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大范围地出海,我们会面对更大的市场,还可能面对更多的国际产权纠纷,毕竟我国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与海外千差万别。正如中联重科副总裁付玲所言,
要在国际市场中博弈,就要懂得并遵守国际市场的规则。光有技术不行,企业的全球化,首先应该是知识产权布局的全球化!
要想在海外突围,大量高精尖的专利是基础保障,只有构筑知识产权之盾,才能有效抵御“出海”过程中的“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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