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轨道交通集团以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基础合并组建,是由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企业,实行“省属市管”,由省国资委和西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组建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一盘棋”统筹推进全省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改革举措,是加快省市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抓手,对于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促进我省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轨道交通集团成立后,将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协同优势和整体效能优势,按照全省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快推动全省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打造以轨道交通为主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经营”全产业链,助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建设交通强省和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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