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毛万春等住湘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推进工程机械再制造出口,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提案,建议从支持解决非道路类设备税则问题、探索实施反向开票、新增评估定价资质、构建再制造标准体系和全流程溯源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入手,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再制造出口,更好地培育我国外贸新动能。
工程机械作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制造市场前景广阔。但近年来受疫情、国内基建放缓及通往海外市场受阻等因素影响,国内二手设备保有量已突破1000万台套,市值约6000亿元,主机企业旧机积压严重;而非洲、东南亚、南美等地对中国工程机械二手设备需求旺盛,价格持续攀升,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堰塞湖”现象。
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工程机械再制造出口,对推动中国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推动我国工程机械再制造出口,目前还存在着工程机械二手设备暂无行业税目、贸易企业购机缺少成本发票、评估定价资质缺失等问题。
因此,提案建议,要支持解决非道路类设备税则问题,建议财政部明确非道路类二手设备参照二手车经销增值税征管政策,征收率由3%降至0.5%。
同时,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允许自贸区长沙片区先行先试,参照二手车反向开票政策,允许贸易企业在向自然人收购纳入部门管理目录的非道路类设备时,可为买方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此外,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在《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中,新增“工程机械评估鉴定”相关条目,为市场主体开展工程机械二手设备检验检测、评估定价提供依据;支持完善工程机械二手设备评估询价机制,在司法处置流程中予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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