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奥运会会徽发布当天,奥组委同时发布公告声明:未经奥组委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北京奥运会会徽,将徽记用于非商业目的时,必须明显区别于商业行为。
何为非商业性使用?使用奥运会会徽的申报程序是什么?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昨天奥组委法律事务处人士进行了解答。
-如何界定商业性与非商业性? 关键是企业能不能露名
答:这种判定首先要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并且不能违反中国的法律。但在当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有些地方可能与我们的一些惯例有所不同。初步来看,判定上可能会产生分歧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在业务技术交流、研讨、报告会上使用奥运标识。如想在科技论坛上使用,若为纯粹的科研活动则算非商业性使用奥运标识,但若活动受企业赞助则要分两种情况而定了,一种是赞助企业不冠名,且在整个活动过程中都不露企业名字,也没有其他潜在商业目的,应该能算做非商业性使用;而赞助企业一旦露名了就属商业性使用。 二是在公益广告上的使用。一些公益广告上要露出署名,如落款只有“某某政府部门”无其他企业名字,则可算非商业性使用,如果是“某某公司提醒您节水”等格式,就是商业性使用。 三是在媒体宣传上使用会标。媒体介绍会徽属非商业性,但若注明“某某企业特约奥运报道”等字样,就不属非商业性使用了。 关于企业为自己的员工制作带有奥运会会徽的文化衫的问题,我们还需要考察文化衫上是否带有宣传企业的口号等内容,是否会流到社会上拍卖等。并且目前可能没有厂家能够制作这种文化衫,厂家制作这种文化衫是否就带有了商业性,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如何申报?费用如何计算? 由奥组委市场开发部负责
答:如果是商业性使用,直接向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申请。如果是非商业性使用,要经法律事务部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审批后才可使用。企业需要事先递交书面申请,上面注明标识由谁来用、用在哪里、用在什么东西上面;如果是开会,除说明将由谁参加等内容,还要说明自己的非商业性。
商业性使用奥运标识的费用视情况不等。目前国际奥委会对全球赞助商设定的价格,基本在6万至1亿美元之间。非商业性使用一经双方认同,原则上不收取费用。
背景资料
商业目的使用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会标范围 这一要求不仅对奥运会会徽,还包括一切奥林匹克标志,如: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奥林匹克宪章》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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