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工作近日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是建设部近日发出的《关于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的通知》中作出的决定。
《通知》指出,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表》、《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已经国家统计局核准,以下简称《调查表》)。
为做好调查统计及还款计划的制定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调查表》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2004年5月底前完成报建设部。
二是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欠款单位按项目与施工企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在2004年6月底前完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还款计划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建设部。
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调查摸底结束后,凡由水利等专业部门直接进行建设管理的项目,由其组织制定还款计划,并负责清欠工作。
四是政府投资的工程,要带头制定还款计划,在2005年年底前偿清欠款。其他拖欠的项目要合理制定还款计划,确保拖欠工程款分三年偿还。
五是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在填表中如实填写拖欠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要明确举报受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发现有隐瞒情况不如实填报的要严肃处理。
六是为方便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统计工作,建设部信息中心编制了《调查表》上报软件,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填报。填写后的《调查表》经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对双方意见和计划安排认可后,由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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