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出台措施,对化肥价格进行政府指导,同时制定了化肥价格异常时的干预办法,对化肥价格实行有效监管。
据《河北日报》报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河北省继续对化肥主要品种实行政府指导价。沧州化肥厂尿素出厂中准价为每吨1400元,最高不得突破每吨1540元;省内其它中小化肥厂尿素出厂中准价为每吨1450元,最高不得突破每吨1595元;进口磷酸二铵港口交货和批发价格,根据实际进货成本加合理经营费用,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碳铵、磷酸二铵、普通过磷酸钙等其它地产化肥出厂价格由各区市物价局制定指导价格。磷酸二铵国内出厂和进口港口交货及批发价格的审核,要剔除因国家给予补贴而降低的成本,相应降低其价格水平。
为了确保全省化肥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河北省物价局已制定了择机对化肥价格实行干预的措施。当全省范围内化肥零售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价格水平大幅度上涨时,省物价局将会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对其主要品种实行最高限价措施。局部地区化肥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时,当地物价部门要及时上报省物价局,由省物价局报请省政府批准授权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最高限价措施,确保化肥价格稳定,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近期,物价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化肥价格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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