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资委公布了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两个暂行办法,首钢集团、北汽控股等首批20家企业签约,成为本市首批试行新的考核办法的国有企业。
北京市国资委公布了《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考核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部分企业的专职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另外,针对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也即将制订出台。今天上午,首钢集团、北汽控股、北京同仁堂集团、首旅集团、建工集团、自来水集团等20家企业与市国资委签约,成为本市首批开始实行两个办法的企业。
根据实际情况,本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20家企业开始试点;2005年全面推行年度业绩考核,实行企业任期考核;2006年逐步实现与市场的接轨。2006年后,市国资委将只考核国有资本产权代表,经营者则由董事会考核并确定薪酬,使业绩考核办法与国际化和市场化逐步接轨。另外,在国企清产核资尚未完成之前,对大部分企业负责人试行年度薪酬核准制,薪酬增长不得高于企业增长;控制企业负责人的平均薪酬水平与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差距不得随意扩大。
市国资委明确指出,企业的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收入为主要效益考核指标,另据介绍,这些负责人获得的年薪一般为现在收入的三分之一,而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负责人获得的绩效年薪最高不得超过基薪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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