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云南省人事部门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体制,不断拓展人事人才工作服务领域,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长期以来,人事工作为公有制服务的观念已成为一种思维定势。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人事人才工作能否为非公经济服务?怎样为非公经济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人事部门的思考。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省人事部门在全省人事系统广泛开展理论研讨活动,重点破除为非公经济提供人事人才服务方面存在的思想障碍,组织了非公单位人才开发专题调研组,深入探讨非公经济人才现状及人才开发的对策措施,召开了全省人事系统首次非公单位人才开发专题会议,为消除非公经济发展中的“政策壁垒”进行制度创新,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
一是完善人才流动制度,实现人才无障碍交流。目前,省人事厅已制定了允许机关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非公单位中的优秀人才,非公单位人才进入公有单位后享受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在非公单位可连续计算工龄,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带薪、辞职或提前退休等方式创办、领办非公企业等一系列措施;
二是完善职称制度,实现人才评价、使用平等。公有单位与非公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提供同等服务;
三是完善选拔奖励制度,实现人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平等,非公单位的优秀人才已被纳入政府选拔和奖励范围;
四是完善培训制度,实现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将非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省政府省院省校合作培训计划,在培训人数和经费补助方面给予倾斜;
五是完善人才引进制度,实现人才价值社会公认。大力支持非公单位引进外来人才和智力,非公单位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其家属随调随迁、子女入学及本人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享受公有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实行特事特办。同时,通过省人才市场积极为非公单位配置人才,使相关政策得以落实。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