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个旧市原建设局局长、规划局局长、个旧市政府副调研员吴会祥承认受贿后,昨日下午,涉嫌向其行贿30.3万元的个旧市某公司老总曹南平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审判。
结婚过年送礼上万
公诉人指控曹南平的行贿事实有3个:给了吴会祥28万元购车;吴会祥女儿结婚时,曹送上1万元礼金;2008年和2009年过年时,曹送给吴会祥1.3万元。涉案总金额30.3万元。
据了解,曹南平在一次饭局上通过朋友认识了吴会祥后,两人交往开始密切,他才开始从事建筑行业。在吴会祥的帮助下,曹南平所成立的建筑队成功挂靠在个旧市一家国企房产建筑公司名下。
有了借来的施工资质,曹南平在个旧市开发了第一个小区。在该小区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中,吴会祥在没有土地部门开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情况下,破例为曹南平办理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按照相关规定,建设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的城市配套设施费为整个房产价值的3%,而商品房所交的费用为8%左右。曹南平为从建设项目上更大限度的获利,在相关部门登记为经济适用房项目,但却按商品房价格出售,不但大大减少了城市配套设施费,在吴会祥的帮助下还成功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城市配套设施费缓交。直到曹南平行贿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其才补交了上百万元的城市配套设施费。
辩护人:只是礼尚往来
庭审时,曹南平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但他不认为这是行贿。曹南平说,当时他承诺过,在吴会祥不当建设局局长后送其一辆20万左右的轿车,吴会祥调任后给他打电话,说车子已经看好了,要20万,叫他把钱打到吴会祥女儿的账户上。后来吴会祥的妻子又说要28万元,所以就打了28万。对于这笔钱,曹南平的辩护人一直辩称,是吴会祥向曹南平借的,不属于行贿款。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其他两笔行贿款,辩护人也认为是正常的礼尚往来。辩护人说,吴会祥和曹南平两人相识10余年,曹南平一直把吴会祥的女儿看做自己的女儿,她结婚送重礼是理所当然。况且,没有法律规定结婚限定送多少钱礼金。
公诉人表示,曹南平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涉案金额较大,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2到3年。
曹南平的辩护人说,在吴会祥受贿案中还有比曹南平送礼更高的人,不知为何只追究了曹南平的刑事责任。所指控的3项涉嫌犯罪的事实都是正常的礼尚往来,不应当理解为行贿。而曹南平的行为对国家和人民无任何损害,据此,对曹南平应当定罪,但应免除刑事处罚。
法院未当庭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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