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路太堵,又难得跑远路,就选择在降尘路边就近取水
从去年年底到现在,不到半年至少发现制止了五六百起盗水事件
一套自制撬杆工具,强行打开路边消防井。不到半小时,“大肚”洒水车就偷喝走10吨自来水。看着眼前这一幕,让水务执法队员直喊心痛。
针对日益严重的洒水车盗取消防用水情况,昨日清晨6点半,华西都市报记者跟随成都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展开巡查,仅一上午便挡获3辆正在盗水的洒水车。
对此,自来水公司人员表示,不在指定取水桩上取水,私自盗水在对消防设施造成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是对水资源的极大浪费。根据《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洒水车盗取消防井内自来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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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水现场
打开消防井的开关正向洒水车中注水
昨日清晨7点半,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驾车来到成都市高新区。此时正是洒水降尘作业高峰期,沿途停靠着不少洒水车辆。
当行至天府二街时,一辆大型洒水车引起执法人员注意。该车停靠在路边,一根白色的水管伸进一旁的窨井中。车轮旁,白花花的自来水流了一地。
“这条街没有取水口,他们肯定在盗水。”执法人员上前调查,正盗水的洒水车师傅胡某被挡个正着。
当时,胡某已用自制的撬杆撬开路边的消防井,并正用一根自制的阀门杆,打开消防井的开关,向洒水车中注水。
水务局工作人员用洒水车司机自制的撬杆关闭水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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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调查
人手一套自制撬杆洒水车盗水很普遍
见到成都水务局执法人员,胡某不好意思地摸着脑袋,停止了盗水行为。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长期被盗取水,该处窨井盖的开口处已被撬变形。难以关紧的取水阀门,此时仍汩汩朝外流水。
据了解,胡某驾驶的洒水车可装10吨自来水,水要装满一车,需耗时半小时。胡某说,他知道盗水不对,但早上路太堵,又难得跑远路,就选择在降尘路边就近取水。
指着自制的撬杆工具,胡某说,偷懒盗取消防水的现象,在洒水车师傅中很普遍,“这种道具,我们几乎是人手一套。”
记者所跟随的执法队,半天时间先后在龙港路、川陕路多地,挡获3辆偷水车辆。挡获这些洒水车驾驶员后,执法人员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发放行政告知书。
成都市水务局水务监察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罗先生表示,接下来将详细调查这些行为,并根据相关法规实施处罚。
新闻链接
擅自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最高罚款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共消火栓实行专管专用制度,除训练演练、灭火救援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开启城市消防公共专用供水设施。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将处以1万元到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带来危害
有消防隐患浪费水资源
“从去年年底到现场,不到半年我们至少发现制止了五六百起盗水事件。”昨日上午11点,在龙港路盗水现场,成都市自来水公司运营中心主任陈世恩,拿出了近百起被挡获的偷水车卷宗。
陈世恩说,由于是绿化环卫用水,装满一辆洒水车的水价格仅10多元钱。但这些车仍不按规定在指定的取水桩上取水,洒水车司机盗水更多的是图方便。
但就是这种偷懒行为,带来了很多危害。
陈世恩说,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部分洒水车师傅用蛮力打开消防井盖、水阀,造成损坏。如果遇到有火情,就有安全隐患。同时,由于不注意关闭阀门等,导致了水资源的浪费。
对此,他呼吁相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用水行为,在指定的点位取水,确保公共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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